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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市教育局 关于加强中小学研学旅行的意见
发表时间:2019-11-04     阅读次数:     字体:【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教育部等11部《关于推进中小学研学旅行的意见》(教基一[2016]8号)和《承德市中小学生体验教育实施方案》(承教政体[2017]0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就加强我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提出以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研学旅行是中小学生开展体验教育和综合实践活动的重要形式。研学是旅行的目的,旅行是研学的载体。研学旅行凭借体验式学习、研究性学习和综合实践的有机统一,成为落实核心素养育人体系的重要方式。

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是由教育部门和学校有计划地组织安排,通过集体旅行、集中食宿方式开展的研究性学习和旅行体验相结合的校外体验教育活动,是教育教学的重要内容。开展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是深化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的重要举措,是学校教育和校外教育有效衔接的重要形式,是拓宽育人渠道、综合实践育人的有效途径。开展研学旅行,有利于促进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激发学生对党、对国家、对人民、对家乡的热爱之情;有利于实施素质教育,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引导学生主动适应社会,促进书本知识和生活经验的深度融合;有利于培养学生文明意识,养成文明行为习惯,提高学生的自主管理能力,培育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

承德市历史资源丰富,生态资源优良,自然环境优美,区位优势明显,是全国著名的避暑胜地。丰厚的历史文化、灿烂的红色文化、特色鲜明的民俗文化和现代工业、农业文化,为我市中小学生开展研学旅行活动,实施体验教育和综合实践,提供了优质的课程资源。2017年,我市争取国家体验教育专家、北大课题、课程体系、生态体验教育课题成果等优质教育资源落户承德,在全省率先将研学旅行纳入“综合实践活动”教学计划之中,广泛开展了“体验教育”系列教育活动,为我市践行教育部研学旅行计划、大力开展体验教育、积累体验教育成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取得显著成效,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在推进研学旅行工作过程中,还存在区域发展不平衡、思想认识不到位、协调机制不完善、责任机制不健全、安全保障不规范等尚需破解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市研学旅行深入开展。当前,我市研学旅行正处在大有可为的发展机遇期,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抢抓机遇,借助体验教育资源优势,将研学旅行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推动我市研学旅行健康快速发展。

二、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秉承“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促进学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帮助学生了解国情、省情、乡情,开阔眼界、增长知识,提高他们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三、工作目标

以立德树人、培养人才为根本目的,以预防为重、确保安全为基本前提,以深化改革、完善政策为着力点,以统筹协调、整合资源为突破口,因地制宜开展研学旅行。让全市中小学生在研学旅行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感受祖囯大好河山,感受中华传统美德,感受光荣革命厉史,感受改革开放伟大成就,感受地域特色文化和家乡变化,增强对坚定“四个自信”的理解与认同。

开发一批育人效果突出的研学旅行活动课程,建设一批具良好示范带动作用的研学旅行基地,打造一批具有影响力的研学旅行精品线路,建立一套规范管理、责任清晰、多元筹资、保障安全的研学旅行工作机制,形成具有承德地域特色的中小学生广泛参与、活动品质持续提升、组织管理规范有序、基础条件保障有力、安全责任落实到位、文化氛围健康向上的硏学旅行发展格局。

四、基本原则

(一)教育性原则。研学旅行要结合学生身心特点、接受能力和实际需要,注重系统性、知识性,科学性和趣味性,实现研学旅行课程化,为学生全面发展提供良好成长空间。

(二)实践性原则。研学旅行要因地制宜,呈现地域特色,引导学生走出校园,在与日常生活不同的环境中拓展视野、丰富知识、了解社会、亲近自然、参与体验。

(三)安全性原则。研学旅行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建立安全保障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安全演练培训机制,明确安全保障责任,落实安全保障措施,切宴做到“活动有方案,行前有备案,应急有预案”确保学生安全。

(四)公益性原则。研学旅行不得开晨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久,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要减免费用。

(五)协同性原则。研学旅行是个系统工程,涉及的部门、单位一定要统筹协作,分工负责,创新体制机制,形成合力,资源共享。

五、主要任务

(一)纳入中小学教育教学计划

1、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中小学校开展研学旅行的指导和帮助。各中小学要结合当地实际,把研学旅行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与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统筹考虑,促进研学旅行和学校课程有机融合。

2、学校要根据教育教学计划灵活安排研学旅行时间,尽量错开旅游高峰期,一般安排在小学四到六年级、初中一到二年级、高中一到二年级,力争做到每一位中小学生每学年参加不少于一次的、有效的研学旅行。

(二)强化研学旅行育人功能,精心设计研学旅行活动课程

3、学校要将研学旅行作为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重要载体,突出研学旅行育人功能,精心设计研学旅行活动计划和方案,发挥研学旅行与学校课程不同的育人作用,做到立意高远、目的明确、活动生动、学生自主、学习有效,避免“只旅不学”或“只学不旅”现象,形成“校校组织、班班参与、人人体验”的开展研学旅行的良好局面。

4、学校要根据学段特点和承德地域特色,组织学生走出学校、走入社会、走进自然,有针对性地研发和参加适用小、初、高不同年段、不同特点、不同要求的自然地理资源、历史文化遗产、社会经济发展、乡土民俗文化以及当地旅游景点、著名人物等多种类型的研学旅行课程。课程设置要突出祖国大好风光、民族悠久历史、优良革命传统和现代化成就。逐步建立小学阶段以乡情、市情为主、初中阶段以市情、省情为主、高中阶段以省情、国情为主的自然类、历史类、地理类、科技类、人文类、体验类等多种类型的研学旅行活动课程体系。

5、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科研部门要积极研究制定研学旅评价标准和评估体系,结合我市教育改革发展实际,将中小学生参加研学旅行情况纳入综合素质评价体系,逐步使研学旅行规范化、常态化。

(三)加强研学旅行基地(营地)建设和管理

6、积极探索研学旅行基地(营地)准入标准、退出机制和评价体系;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建设综合实践活动基地和研学旅行基地营地),推动资源共享和区域合作;努力打造一批具有承德地域特色的示范性精品主题线路;逐步形成布局合理、互联互道的研学旅行网络。

7、对我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国防教育基地、革命历史类纪念设施遗址、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基地,文物保护单位、科技馆、博物馆、生态保护区、自然景区、美丽乡村、特色小镇、科普教育基地、科技创新基地、示范性农业基地、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知名企业、各类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大型公共设施、重大工程基地等资源单位组织遴选,命名一批“承德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和“承德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营地”,向社会公布。对入选的基地(营地)实行定期评估验收,动态管理

(四)规范研学旅行组织管理

8、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要探索制定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规程,做到“活动有方案,行前有备案,应急有预案”。

9.学校组织开展研学旅行可采取自行开展或委托开展的形式,提前拟定活动计划并按管理权限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通过家长委员会、致家长的一封信或召开家长会等形式告知家长活动意义、时间安排、出行线路、费用收支、注意事项等信息,加强学生和教师的研学旅行事前培训和事后考核。学校自行开展研学旅行,要根据需要配备一定比例的学校领导、教师和安全员,也可吸收少数家长作为志愿者,负责学生活动管理和安全保障,与家长签订协议书,明确学校、家长、学生的责任权利。学校委托开展研学旅行,要与有资质、信誉好的委托企业或机构签订协议书,明确委托企业或机构承担学生研学旅行安全责任。

(五)加强专业人员队伍建设

10、学校要确定相应的管理人员和教师专门负责研学旅行工作,提高研学旅行在课程开发、主题确定、组织管理、后勤保障及安全管理方面的专业性,组织开展的研学旅行活动要计入教育教学工作量。

11、研学旅行基地(营地)要根据开展的需要,增加专业人员配置,并按照不同学段学生的年龄特点,认知规律及育人需要,强化工作人员培训,提高讲解、辅导学生互动体验等方面的知织与技能。

(六)健全经费筹措机制

12、各县、市、区,各学校可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筹措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经费,探索建立政府、学校、社会、家庭共同承担的多元化经费筹措机制。鼓励通过社会捐赠、公益性活动等形式支持开展研学旅行。

(七)加强统筹协调

13、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统筹协调机制,协调会同交通、铁路、文化、旅游、保险等部门切实落实研学旅行的优惠、鼓励措施,积极为学校开展研学旅行创造条件。各县、市区可依托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设置研学旅行工作机构,负责对辖区内开展研学旅行活动的相关事宜进行统筹协调。

14、积极建设市级研学旅行信息网络平台,及时发布研学旅行供需信息,科学有效协调研学旅行的学校需求与基地供给,促进基地与学校间有效对接。

(八)建立安全责任体系

15、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制订科学有效的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安全保障方案,加强与旅游、交通、公安、食品药品监管、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等部门的合作,探索建立行之有效的安全责任落实、事故应急处置、责任区分界定及矛盾纠纷处理等机制,实施分级备案制度,做到层层落实,责任到人。

16、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督促本辖区学校落实安全责任,审核学校报送的活动方案(含保单信息)和应急预案学校要做好行前安全教育工作,负责确认出行师生购买意外险,必须投保校方责任险,与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与委托开展研学旅行的企业或机构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各方安全责任。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成立由教育部门牵头发改、公安、财政、交通、文化、食品药品监管、旅游、保监和共青团等相关部门、组织共同参加的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协调小组,办事机构可设在地方校外教育联席会议办公室,加大对研学旅行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管理指导,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订相应工作方案,将职责层层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和单位,定期检查工作推进情况,加强督查督办,切实将好事办好。

(二)强化督查评价。各县、市、区要建立健全中小学生参加研学旅行的评价机制,把中小学组织学生参加研学旅行的情况和成效作为学校综合考评体系的重要内容。学校要在充分尊重个性差异、鼓励多元发展的前提下,对学生参加研学旅行的情况和成效进行科学评价,并将评价结果逐步纳入学生学分管理体系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市、区教育部门要向全社会积极宣传研学旅行工作的重要意义、育人效果,充分培育先进典型经验、以点带面,整体推进;遴选研学旅行优秀案例,并定期推广典型经验;要积极创新宣传内容和形式,向家长宣传研学旅行的重要意义,向学生宣传“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的重要作用,为研学旅行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四)总结推广经验。各县、市、区要做好研学旅行整体推进工作,积极探索有效形式,学习借鉴先进经验,不断总结研讨,提高研学旅行质量和水平、表彰研学旅行先进单位和个人,推动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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